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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民政局着力三点做好城乡低保工作

作者:  来源:  点击数:  发布日期:2008-10-21 16:29:55

    一是着力规范完善低保动态管理。根据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最新调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标准为城镇居民320元/月•人,农村居民200元/月•人,调整后的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。在低保对象管理上,以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审核为基础,结合分类核查与月核查,在个人申请、申报审批、动态管理等方面,形成一套规范化程序,并及时在政府网、民政网予以公示。截止9月份统计,我县共有低保户1354户2432人,占全县人口的1.9%。第三季度取消城乡低保对象133人,新增低保对象47人。

    二是着力契合实际创新低保模式。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低保对象“中间线”差额定补救助制度,差额定补救助金按(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+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)÷2-农村低保全额补差进行计算。该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对极度贫困低保户中无劳力、无生活来源且长期患病家庭的救助力度,为我县农村贫困低保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救济保障,同时也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,进一步提高社会对困难群众的关注度。

    三是着力及时到位落实临时救助。根据国务院、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为减缓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,我县于今年2月、6月、9月共三次向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,城镇低保对象每人累计共发放590元,农村低保对象每人累计共发放375元,累计共救助7516人次,三次发放总金额达99.0735万元。此外,截止9月底,累计发放临时救助款34.5900万元,对213位困难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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